近日,孝昌县人民法院从孝昌县团委接到鄂青发【2016】3号文件,孝昌县法院团支部被共青团湖北省委授予“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2015年,该院共青团支部在团县委的指导下,团结广大青年干警,紧紧围绕院党组的中心工作,坚持继承中创造,探索中前进的工作方针,大力推进“青年文明号”、“青少年维权岗”和“青少年法官诊疗团”活动,全面落实团的各项重点活动,进一步提高了青年干警的综合素质,增强了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充分展示青年干警良好的精神风貌。一、坚持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团员青年的政治素质;二、坚持“党建带团建”,强化发展“荐才”力度;三、积极开展各类活动,发挥团员先锋作用;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做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活动。
荣誉的取得,既是对该院团支部及广大团员工作的肯定,亦是一种激励,是鞭策团支部不断前进的不竭动力。今后,该院团支部将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开展共青团各项工作,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立足本职,务实创新,积极为孝昌法院的审判事业及社会的和谐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