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5日,孝昌县人民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会议对49名新增选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并进行了岗前业务培训。会议由县法院副院长裴洪波主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剑锋、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端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县政协副主席李毅敏、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保东、县司法局局长付柏桥参加了会议。
县法院党组书记肖中兴在讲话中总结了近年来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做法和成绩,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人民陪审员工作,并对各位陪审员提出了殷切希望。他指出:前阶段,根据上级法院“倍增计划”要求,孝昌法院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严格选任了来自全县各个部门和各个层面的思想政治过硬、道德品德良好和文化素质较高的49名人民陪审员。至此,孝昌法院共有人民陪审员56名,与2010年相比,数量翻了近一番,是一线审判人员人数的1倍多,进一步完善了民主监督体系。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端指出: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以来,县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探索、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努力创造良好氛围和条件,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职权,取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前段时间,县法院会同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全国人大和上级法院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的倍增工作,在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考评、日常管理和后勤保障等方面,做出了艰辛的努力,开拓出了新的工作局面。涌现出全省优秀人民陪审员罗火东等一批先进典型,树立和彰显了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受到了全社会的认同和好评,得到了人民群众和各级组织的充分肯定和有力支持。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剑锋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县法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重心下移,立足长效机制,狠抓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自觉坚持党委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政府和政协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县委对法院的工作是满意的。
就如何做好下一阶段人民陪审员工作,罗剑锋书记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宣传,增进社会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认同感。要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的能力。要进一步积极协调沟通,努力解决人民陪审员的经费保障问题。县法院要继续与县委、政府财政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切实解决人民陪审员的经费问题。
会上,两名人民陪审员代表分别就自身陪审经历作了交流发言。
最后,县法院组织业务骨干对人民陪审员分别进行《刑事审判实务》、《民事审判实务》等相关业务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