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一案四新,府院联动再优化

来源: 审管办 时间: 2022-08-17 10:08 点击量: 385

2022年7月21日孝昌法院举行湖北烨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申请审查听证会。公司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债权人代表、清算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企业所在地县开发区管委会、企业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信访局等单位和个人在公开听证过程中,通过阅读公司清算报告和清算组破产清算申请,参与发问发言,表达意见和关切,听取申请人和法院有关破产法律专业讨论意见,达到了熟悉情况,互通信息,明确责任,联动协调的目的。

听证会结束后,参会部门按协调联动机制要求,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法院以要案专报方式向县政府通报破产审判工作重要信息,改变了以往众多成员单位和领导一起开会,匆匆忙忙,情况了解不深入,会后协调联动无专人履职的机制运转不优化之处。县法院将常态化、制度化通过破产申请审查听证模式降低成本,提升质效。与往年案件相比,破产件呈现四个新特点:

1、破产申请审查的新形式。通过公开听证,利害关系方全程参与,政府有关部门同时参加。改变了以往由法院闭门审查,听取意见不足的弊端。

2、府院联动机制的新模式。按我县府院联动机制相关要求,每一件企业破产案件由一名政府副县长和政府办副主任全程深度参与协调。通过公开听证,政府办及相关部门预先知晓待破产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可能产生矛盾比较激烈的问题,参会人员做好汇报,所在部门按机制运转要求做实、做好工作预案。

3、管理人指定采用新办法。本案是公司股东决定解散,组成清算组自行清算过程中,由清算组申请转入破产清算的案例。法院从便利工作控制成本衡平保护等角度考虑决定清算组为管理人,由编入破产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组成清算组。

    4、简化程序审理新尝试。根据本案是公司股东决定解散自行清算,清算义务人申请破产清算以及清算报告所体现出的企业财产数额不大,债权人人数不多,符合破产案件简化程序审理的条件,力争以最小的时间成本实行快速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