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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昌县五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主任会议在孝昌法院召开

时间: 2012-06-07 11:19 点击量: 3376

 

   

    6月5日上午,孝昌县五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主任会议在县法院隆重召开。出席会议的领导有:县委常委、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超群,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学文、张建普、程敏珍、李胜清、丁满堂、卢端、田传义,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沈保东,人大常委会委员、政法委副书记汤宏俊,人大常委会委员、信访局局长郑汉桥、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朱建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科长夏春雨。

党组书记、院长刘涛明向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汇报了2012年法院工作报告,县法院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以优化环境为己任,以目标管理为抓手,以审判工作为重点,各项工作有了新进展,取得了新成绩,为推进孝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着力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围绕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二是围绕为民司法积极回应群众需求;三是围绕公正高效纵深推进审判管理;四是围绕素质提高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之后向各位委员报告县法院量刑规范化工作主要情况,从2010年10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至2012年5月底以来,县法院共审结量刑规范化改革范畴的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盗窃、诈骗、抢夺、职务侵占、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妨害公务、聚众斗殴、贩卖毒品、寻衅滋事、交通肇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15种犯罪案件158件302人。主要抓了四项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确保思想认识统一;二是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强机制构建,确保庭审运行规范;四是上下联动,确保整体质效提升。

人大常委会委员、政法委副书记汤宏俊率先发言,量刑规范化工作的推行,使法院更好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消除当事人之间的积怨,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同时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加大协调沟通能力,及时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协助,积极向上级单位汇报,取得各方面的支持,让量刑规范化工作稳定化、常态化,合理化、规范规范化发展;二是加强宣传力度,积极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旁听量刑规范化庭审,向新闻媒体展现改革成效,听取人大建议,取得广大机关团体支持。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传义指出:量刑规范化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需要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的工作支持,必须加强与其沟通协调,最好明确一个专人负责,加强联系,减少涉诉信访。

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沈保东提出,法院当前反映较大的两个方面,即案件执行和判决,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的目的之一,就是提高司法公信力,规范化即是标准化,很有必要。刘院长客观而实际的阐述了法院量刑规范化相关情况,现提出三点:一是法院加强坚持“三个至上”;二是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络;三是加强宣传力度,与人大一同多开展庭审观摩活动,最大限度的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县委常委、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超群对县法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说,县五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主任会议会在县法院召开,是县人大年初计划之一。人大对“两院”的监督是宪法赋予的权利,同时又应该相互支持和配合,加强沟通了解,共同推动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和公开报道等方式,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增强社会认同,为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具体体现在:一、法院大局观很强,与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深化立案信访窗口文明创建,为当事人提供立案接待、诉讼引导、查询咨询、诉讼疑问解答等“一站式”服务,在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做出了贡献;二、法院审判宣传工作等方面取得不错的成绩,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三、法院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整体形象有所提升。并提出下一步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学习,严要求、高标准带好队伍,确保取得更好的成绩;二是进一步创新精神,突出重点创特色。过去工作好的方面要做得更好,形成品牌,搞出孝昌法院的特色;三是进一步强化队伍,切实提高整体水平。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司法核心价值观,提高化解矛盾和司法为民的能力作为教育培训的核心内容,实现培训理论研究型向理论与实践结合型转变,由知识培训性向知识与能力结合型转变,希望县法院在刘涛明院长的带领下越来越好。

刘涛明院长表示,这次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法院量刑规范化工作,既是对县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监督,更是对刑事审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法院全面提高刑事审判工作水平,推动法院各项工作长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县法院将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更加积极稳妥地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为孝昌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