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法发[2012]28号
孝昌县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孝昌县人民法院“纠风正纪促跨越”
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庭、科、室、队、各人民法庭:
根据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孝昌县“纠风正纪促跨越”活动工作方案》通知精神,我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孝昌县人民法院“纠风正纪促跨越”活动工作方案》,现下发给各单位,请认真贯彻落实。
孝昌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三日
孝昌县人民法院
“纠风正纪促跨越”活动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全县解放思想纠风正纪促跨越活动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抓作风、抓环境、抓落实、促跨越”活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纠风正纪促跨越”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纠风正纪促跨越”为主题,紧紧围绕“五个孝昌”建设为目标,着力营造廉洁高效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力争达到县委、县政府“纠风正纪促跨越”活动的各项要求,确保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统一安排,把该项活动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纠风正纪促跨越”活动,围绕县委工作中心,动员组织全院干警团结一心、众志成城、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依法全面履行审判职能,为推动孝昌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一)服务大局促发展。紧紧围绕“服务大局,能动司法”工作主线,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拓展司法功能,提升司法效果,努力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更加主动的为大局服务。以“人人是发展环境、案案是发展环境、事事是发展环境”的司法理念,完善企业发展的优良环境,依法慎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职工利益,为孝昌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转变作风树形象。时时刻刻牢记“六民要旨”,准确把握“九大关系”,坚决执行“问责六条”,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司法公开,完善司法监督,打造公正廉洁法官队伍。切实抓好司法作风建设,增进司法文明,丰富法院文化,开展创先争优,提升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三)为民司法惠民生。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改进群众工作方法,完善司法为民举措。开展法官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进行走访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进一步推行远程立案、诉调对接、简化审查、便捷立案等便民办案方式,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努力满足群众依法维权的迫切要求;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意识,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关心和救助弱势群体,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四)扎实工作创佳绩。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先、优”意识和干事创业激情,大力弘扬“艰苦创业、开拓进取、争创一流、敢为人先”的法院精神,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继续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创新法院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三、活动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坚持把司法便民作为积极回应群众职能服务需求来抓。深化立案信访窗口文明创建,为当事人提供立案接待、诉讼引导、查询咨询、诉讼疑问解答等“一站式”服务。
(二)坚持把强力执行作为积极回应群众实现权益需求来抓。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反规避执行活动,完善执行快速反应、执行威慑联动、委托执行案件管理监督等工作机制,形成覆盖全部执行工作的管理体系。通过公开曝光、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严厉打击暴力抗法等措施。
(三)坚持把公正司法作为积极回应群众司法审判需求来抓。在刑事审判方面,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各类暴力性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同时,对罪行较轻、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被告人,依法宣告缓刑。在民事审判方面,妥善审理好各类涉民生多发性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发挥司法裁判对经济关系的规范引导作用,妥善审理一审买卖、借款、担保等各类商事案件,积极为经济发展消除梗阻、清障解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在行政审判方面,一方面注重行政权保护,及时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另一方面积极搭建司法与行政间的良好互动平台,协助政府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协助行政机关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前的风险评估,完善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制度,力求从源头上防范、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四、实施步骤
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此次“纠风正纪促跨越”活动分为宣传教育、整改落实、督办问责、建章立制四个阶段。
(一)宣传教育(8月20日-8月31日)。8月下旬,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学习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细化活动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对“纠风正纪促跨越”活动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安排,开展一次党组中心组学习,召开一次“纠风正纪促跨越”主题研讨会,制定实施方案,集中宣传报道 “纠风正纪促跨越”活动。
(二)整改落实(9月1日-9月30日)。全院各庭科室要按照院党组的统一部署,对照此次活动的工作任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抓好整改落实。要针对我院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一次集中排查活动,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特别是在思想观念、工作机制、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效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措施,明确时限要求,认真组织整改。
(三)督办问责(10月上旬-11月底)。要将督办问责贯穿“纠风正纪促跨越”活动始终。从纪检组、政治处、办公室抽调若干人员组成督导组,开展明查暗访活动,通过认真查找,将干警在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学习、指导、整改等贯穿于活动始终,切实加强干警的司法能力建设。
(四)建章立制(12月以后)。要认真总结“纠风正纪促跨越”活动开展情况,把在加强党性修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立足岗位创业绩、树立典型营造氛围等方面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孝昌法院成立“纠风正纪促跨越”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刘涛明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全院各项活动的整体谋划、工作推进、组织协调、活动开展、检查督办。同时全院上下与县委、县政府保持一致性,树立全县、全院“一盘棋”观念,配套支持活动小组的工作,为活动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统筹结合,精心安排。要把开展“纠风正纪促跨越”活动与司法实践结合起来,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做好统筹文章,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扎实有效推进。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善于发现、全面掌握、及时总结法院在“纠风正纪促跨越”活动中创造的新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活动动态、积极推荐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促,整体推进。“纠风正纪促跨越”活动领导要深入各庭科室,加强活动督导检查,促进该活动有计划、分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各个阶段之间相互衔接,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孝昌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2年9月3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