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问:什么是网上立案“容缺”受理?
答:原告或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案件、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案件,允许当事人在提交网上立案申请时,上传起诉状(申请书)、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材料、当事人主体的材料、授权委托材料以及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等必要诉讼材料。当事人可自愿选择是否扫描上传与案件事实争议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二问:网上立案“容缺”受理适用哪些案件范围?
答:孝昌县人民法院网上受理的民商事一审和首次执行案件实行网上立案“容缺”受理。
第三问:满足什么条件可以适用网上立案“容缺”受理?
答:原告或申请人申请网上立案具备以下条件时,可在立案时“容缺”受理:
(一)原告或申请人的起诉或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二)原告或申请人提交的必要诉讼材料齐全,仅缺少可“容缺”的非关键性诉讼材料。
原告或申请人申请网上立案必须提交的诉讼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不适用“容缺”受理。
第四问:网上立案时必须提供的诉讼材料有哪些?
答:原告或申请人申请网上立案时,应当上传起诉状(申请书)、与管辖有关的材料、当事人主体的材料、授权委托材料及主要证据材料。
第五问:哪些材料为非关键性诉讼材料可以“容缺”呢?
原告或申请人申请网上立案时,涉及实体争议的其他证据材料、执行依据中记载事实理由的主文、不必要的评估报告等非关键性材料可不在网上立案平台上传。
答:“容缺”材料因各类案件受理要求不同而有所不同,西塞山区法院依据各类案件不同受理要求,制定了网上立案可容缺的材料清单,在官网对外公布,请当事人根据案件情况自行对照适用。
第六问:“容缺”材料补充方式有哪些呢?
答:原告或申请人申请网上立案时未提交的其他诉讼材料可通过现场、邮寄等方式提交。
1.现场提交;
2.邮寄提交: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花园镇平安大道12号 孝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收),邮编:432901,联系方式:0712-4262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