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上午,孝昌市民邹某将一面写有“行为保全敢为人先业务精湛排忧解难”的锦旗,送到了孝昌县人民法院,感谢县法院首次运用行为保全,审理了该起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及时有效保障当事人邹某的合法权益,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案调解结案。
2004年2月,邹某在中国电信孝昌分公司办理了“0712-2999999”号码的开户业务,后一直正常使用此号码,未曾出现过欠费记录,却无故被“欠费拆机”,邹某认为被告的拆机行为侵害了自己的权益,今年6月9日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继续履行双方的电信服务合同,并赔偿损失1元。
近日孝昌法院受理后认为,邹某的申请符合法律关于诉讼保全的规定,遂裁定原告公司在该案诉讼终结前禁止作出不利于邹某正常使用“0712-2999999”电信号码的行为。考虑到邹某想要继续使用该号码的真实意思,综合多方面因素,着重于做调解工作,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