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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昌法院能动司法能动司法服务辖区企业发展

来源: 孝昌法院 时间: 2015-03-26 11:13 点击量: 567

     

   “非常感谢肖院长一行送法到我们企业,法院出台的一企业一法官制度我们非常欢迎、非常及时”3月25日下午孝昌知名企业飞立信公司总经理刘志毅说。3月25日上午全县全县培育和服务市场主体大会后,当日下午法院召开了党组成员、各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了会议精神。讨论修改以前法院服务企业八条规定,对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业一法官制度。会后孝昌法院院长带领副院长刘建、立案庭长骆荣华、办公室主任汪新元一行到飞立信公司解决他们一货款纠纷案件。

今年以来,孝昌法院密切联系湖北承接沿海产业转移企业建设,及时把握辖区经济发展形势的新变化、新问题,坚持能动司法,通过发挥司法能力专业化,司法效果和谐化的职能作用,察企业所想、解企业所忧、为企业服务、助企业发展,为企业建立了高效、便捷、稳妥的立案、审理、执行的维权通道,优化了投资环境,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推动了辖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公正高效促进企业长足发展。为了减少企业诉累,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法院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明确规定加大速裁和调解力度。在审理发生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保险费,解除劳动合同等案件时,坚持庭前、庭中、判前多调解,多与企业沟通,尽可能减少因企业败诉而给其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多次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在裁决时也尽可能找到有利于当事人双赢、多赢的处理办法。

灵活多变力保企业正常生产。为了让涉企案件不因执行而影响其合法权益的实现和正常经营,法院在努力提高执行到位率和结案率的同时,注重从有利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保障职工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慎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以切实维护企业正常经营,减少不稳定因素。对仍在正常经营的企业,慎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尽量不冻结其流动资金,采取查封固定资产等方式进行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并积极通过执行和解的方式实现双赢效果。如孝昌建浩科技在武汉中院一案件纠纷中,院长肖中兴多次到省高院、武汉中院联系,及时解封企业运转资金500万元,保证了企业的正常运转,收到企业、县委、县政府好评。

法理结合规范企业依法经营。法院放远思路,以维护辖区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着眼点,将大量功夫花在案件审理之外,延伸审判职能,着力营造经济和谐发展的社会氛围,针对近年来涉企纠纷趋于上升的新动向,积极组织民商事审判骨干力量深入走访辖区企业,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更新完善经济合同、提出司法建议等司法服务对策,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和避免经营风险,预防和减少经济纠纷的发生,有针对性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增强能动司法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受到了辖区企业的广泛好评。

“送法入企”引导企业健康发展。法院通过“送法入企”了解到金融机构目前凸显的不良资产的处置、虚假按揭、不实抵押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针对其在集团诉讼、群体诉讼、涉案标的额、诉讼保全、支付令、执行中评估、拍卖等方面的困惑,耐心宣传法律、解释政策,并用相关案例,以案说法、以理析法。

   另外还以报纸、法院内外网、法院微信微博为媒介,及时向社会各方面提供金融案件的审判、执行动态,以典型案例的宣传为主导,积极扩大案件影响,帮助企业培养合法经营的意识,规范企业经营活动,促进企业,不断推进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