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法院院长肖中兴参加第一党支部固定党日活动


4月25日,孝昌县法院开展4月份党员活动日活动。党组书记、院长肖中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县法院第一党支部固定党日活动。
活动严格按照“固定党日”制度开展,重温入党誓词、诵读《党章》、交纳4月份党费三个基本动作,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活跃党内气氛,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活动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意见》、《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建设“四铁”党员队伍的意见>的通知》(孝昌组文[2017]6号)、《关于集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暨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学习研讨活动的通知》和《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
肖中兴同志在交流发言中指出,法院一支部主要由办公室、纪检监察、政治处等综合部门人员组成,面对人少事多、任务繁杂的压力,全体党员艰苦奋斗,顽强拼搏,夙兴夜寐,激情工作,是一个团结的集体、战斗的集体,为孝昌法院科学发展做出了贡献,体现出了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崇高精神。
肖中兴同志要求,新的时期,全体党员要继续努力,在服务审判领域争创新的更大的成绩。一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体党员务必要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员法官的理想信念。二要建立健全好支部班子。把支部建好,机关党建才更有活力、基础更牢。建好支部班子,发挥好凝聚力、向心力,把党员带动起来。三要努力做好本质工作。综合部门是法院的综合办事机构,担负着决策参谋、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政工人事、纪检监察、服务保障等重要职责,工作非常重要。全体干部要坚持踏实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要做到熟练精通自身业务,不断提高工作质效。四要树立良好的法官形象。每一名党员一定要严格自我要求,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准则》、《条例》,增强廉洁意识,坚决守住底线;要坚持严格自律,加强自我约束,自觉维护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
法院一支部书记汪新元同志表示,要坚决落实把支部建好、把工作做好、把队伍带好的要求,不断增强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举措和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争创一流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