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法〔2012〕18号
孝昌县人民法院
关于成立“青年法官法律诊疗团”的通知
机关各单位、各人民法庭:
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强化能动司法理念,彰显青年法官的凝聚力、创造力,以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活动进一步服务于群众、服务于社会,为实现“五个孝昌”保驾护航,依照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文件精神,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孝昌县人民法院“青年法官法律诊疗团”。
一、活动宗旨
为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创新社会管理,发挥青年法官的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创新参与社会管理的方式方法,通过建立“一企一村一校一帮扶对象一法官”的“一对一”联系点制度,创建“平安企业、无讼乡村社区、法制校园”,为孝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活动方式
(一)印制联系法官与对接企业、村庄、学校负责人电话号码的“法律活动联系卡”。
(二)在槐荫论坛孝昌网站适时建立“法律诊疗园地”,向社会公布“法律诊疗专线电话”。
(三)在重点乡镇社区司法所成立“法律诊疗点”。
(四)在学校成立“法律诊疗点”。
(五)实行挂牌定时约诊和巡回送法上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面广泛的“法律诊疗”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进企业
主动联系辖区内企业,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管理和经营状况,对企业在组织结构、劳动用工、融资、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进行“法律体检”,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提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为企业开辟法律“绿色通道”,开展“法律诊疗”,帮助改善投资环境,以司法服务之力助推经济发展。对涉及企业的执行案件,坚持执行案件和执行效果有机结合,杜绝因采取措施不当损害投资环境的行为。
(二)进基层
深入农村、社区,对农村村民在涉农案件、留守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婚姻、家庭等涉法方面、对社区居民在房屋拆迁补偿、社会保障等涉法方面提供“法律帮助”,帮助化解矛盾纠纷;对涉及民生的执行案件,加大力度执行;对弱势群体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帮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三)进学校
主动联系辖区内学校,帮助创建法制校园,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在家庭、财产、监护等涉法方面提供“法律服务”,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让学生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共同撑起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蓝天。
四、组织机构
本院“青年法官法律诊疗团”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由各业务庭室青年法官组成。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爱国任团长。“青年法官法律诊疗团”设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服务组、老年人、妇女、军人权益维权法律服务组、企业职工权益维权法律服务组、农民权益保护法律服务组、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服务组、后勤保障宣传组等六个组。
五、活动要求
“青年法官法律诊疗团”,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团长负总责,下设办公室及六个法律服务组,由办公室负责具体活动安排。各法律服务组设组长一人,成员若干,要配合办公室的安排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办公室于每月15日之前向团长报告活动安排及开展情况,报送活动开展的文字材料及图片材料,并于20日向市中院报告当月活动情况。
联系单位:共青团孝昌县人民法院团支部
联 系 人:黄芳
联系方式:13886376000
二0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青年法官 法律诊疗团 通知
抄送:市中院,本院领导。
孝昌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2年6月18日印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