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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建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

时间: 2017-10-20 15:30 点击量: 5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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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0日,湖北建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孝昌县人民法院顺利召开。会议由该院副院长、破产重整案审判长裴洪波主持。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破产重整管理人、债务人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管理人员、职工及工会代表、审计、资产评估人员、战略合作代表及经管理人审核并经人民法院同意的可能补充申报债权的相关人员等300余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债权人会议指定华夏银行武汉光谷支行为债权人会议主席,会议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报告了债权申报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

湖北建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经营印制电路板的生产与销售,在光电行业领域已取得一定的行业主导地位。由于近年以来受整体经济环境下、公司火灾事故、环保整改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导致企业经营无法持续正常化生产,面临着极大的困难。

孝昌县人民法院根据湖北建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申请,于2017年6月26日裁定受理湖北建浩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并于2017年6月26日决定指定孝感松正企业破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破产重整管理人。
因该案涉债权人多,社会影响大,稍有不慎,容易引起社会不安定因素。破产重整案受理后,孝昌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此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从管理人组成、职工安置、债权人接待与身份信息核实等环节逐一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下一步,孝昌县人民法院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指导和监督管理人工作,确保破产重整程序依法推进,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争取债权人依法公平受偿,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