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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惩拒执,法治护民利

来源: 执行局 时间: 2025-12-09 17:20 点击量: 26

生效裁判的兑现是司法公正的最终落脚点,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是法院执行工作的核心使命。今年5月,孝昌法院执行局依法将两起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法律威慑与多方联动调解下,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并取得申请执行人谅解。近期,孝昌县检察院依据最新司法解释,对两起案件均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既彰显了打击拒执犯罪的法律刚性,又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两起案件中,被执行人刘某某在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均存在明显的恶意拒执行为。两人均对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置若罔闻,甚至通过隐匿、转移财产等手段规避执行,导致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长期无法实现。

孝昌法院执行局经缜密调查,固定了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完整证据链。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两高”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明确,以隐匿等方式处分财产权益致使判决无法执行的,属于“情节严重”情形 。法院据此果断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彰显了对拒执行为“零容忍”的坚定立场。

刑事追责的强大压力让刘某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在孝昌法院执行干警与公安干警的联合释法说理下,两起案件均达成和解,二人向申请执行人真诚致歉,取得书面谅解。

孝昌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两名被执行人的行为已涉嫌拒执罪,但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在提起公诉前履行全部或部分执行义务、犯罪情节轻微且获得谅解的,可以依法不起诉。综合全案事实,为最大限度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检察机关最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此次案件办理,是孝昌法院深化“执行+公安+检察”联动机制的生动实践。通过精准适用法律打击拒执行为,既让“法律白条”变成“真金白银”,又给予悔罪履约者改过自新的机会。下一步,孝昌法院将持续保持对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严格依照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常态化开展执行攻坚,切实保障生效法律文书落地生根,以司法力量筑牢社会公平正义防线。